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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正當中華職棒和緯來電視網,為了轉播權利金進行馬拉松式的談判之際,美國大聯盟也爆發了電視轉播權大戰,可見這筆現今職業運動中最重要的一項財源,在整個運動產業之中的影響力了。
大聯盟向ESPN說再見
在四月二十一日,美國ESPN體育電視網收到一封由大聯盟理事長助理所發出的信,告知ESPN他們將在今年球季之後,中止和ESPN的轉播合約。ESPN眼見談判無望,於五月四日一狀告到了法院,想透過司法的途徑尋求解決,無論結果如何,ESPN和MLB十年來榮辱與共、合作無間的友好關係,已經成為歷史。
原本ESPN和大聯盟的例行賽轉播合約,是從一九九六年簽到二○○○年,外加兩年的優先續約權,權利金每年四千萬美元。大聯盟當局今年初時開出續約條件,包括一九九九年加上二○○一至二○○二年,三年額外另收三億五千萬權利金,附上一則權利金是現有三倍的兩年優先續約權,換算一下,這個條件之下,權利金大約提高到一年約一千二百五十萬美元。
ESPN和MLB原本關係如膠似漆,即使是在九四年大罷工,及之後棒球面臨低潮時,ESPN從來也沒有說過落井下石的話,這分支持大聯盟當然銘感在心。但在去年九月ESPN弄到了周日美式足球的播映權後,雙方關係生變。
都是美式足球惹的禍
在ESPN和大聯盟的例行賽轉播合約中,除了規定有ESPN可以轉播的場數外,還包括一個「獨家」的轉播權,就是每周日晚上黃金時段的大聯盟轉播。一般來說,電視台周日晚黃金時段排的,一定是最強、最被看重的節目,ESPN對棒球的尊崇由此可見,這也是大聯盟感到最窩心的地方。但是ESPN去年九月,當大聯盟例行賽進入最後倒數的階段,而麥奎爾和索沙的全壘打追逐戰也正值高潮之際,不顧大聯盟的反對,把三場「周日晚棒球賽」挪到收視戶較少的ESPN第二台,而把時段拿來播「周日晚足球賽」。
大聯盟對這個作法十分憤怒,而ESPN卻還振振有詞地提出數據,證明美式足球的收視率要高過大聯盟甚多。結果,觀眾錯失掉了兩場非常重要的球賽,一場是麥奎爾挑戰單季全壘打紀錄,一場是小瑞普肯中斷他連續二千六百三十二場出賽紀錄的比賽。
在商言商,美式足球受歡迎的程度的確要高過棒球甚多,以歷年九月分的收視成績做個比較,美式足球收視率要高過棒球比賽四倍,史上收視最高的五十個有線節目中,美式足球就占了四十四個,而棒球只占兩個;以次序來看,要到第十五名時才有棒球賽入榜(去年九月七日小熊出賽紅雀),而一到十四名,「非」美式足球的節目,只有兩個。
爭取霸占黃金時段
無耐,ESPN認為是理所常然的事,卻是大聯盟的痛處。棒球有著悠久的歷史,但風釆早已被美式足球搶走,去年籍由麥奎爾和索沙雙雙突破全壘打障礙,好不容易把棒球的氣勢又炒熱了起來,ESPN的這項決定,則好像是對大聯盟潑了一冷水一樣。
在過去幾年,ESPN曾經因為轉播賽車、冰上曲棍球季後賽、世界盃足球賽、美國公開賽而移調大聯盟的球賽,大聯盟當局也從來沒有反對,但是從來沒有發生在周日晚間,也從來沒有因為美式足球。事實很明顯,大聯盟擺出的是一幅輸人不輸陣的氣魄,什麼都可以讓,偏就是周日時段、美式足球,不能讓。
ESPN認為他們把九月分的大聯盟球賽移到ESPN第二台,從契約上看來絕對站得住腳,今年他們仍打算再搞一次。所以在今年初的協商中,據ESPN表示,他們開出了許多條件,像是另外增加周四、周五時段的播出,來換取九月分那三場球賽的移轉權,但大聯盟並不同意,他們要求ESPN得付出三千萬美元許可費,這是雙方談判沒有交集的地方。
ESPN很懊惱地表示:「我們花了大概五百個小時的談判,就只為了那九小時(三場棒球賽的時間)。」在遞給法院的控訴書中,進一步指稱:「大聯盟想要籍此狠狠地敲上一筆,來做為他們讓步的費用。」
大聯盟的下一步為何?
專家們對於大聯盟此舉有點不解,因為所謂的ESPN第二台,全美的收視戶有六千四百萬餘戶,而第一台是七千六百多萬戶,兩者的差異並沒有想像中那麼大。況且,你收你的權利金,管人家電視台怎麼去經營呢?於是有兩種陰謀論浮上檯面,一是今年預定被移往ESPN第二台播出的三場比賽中,有兩場是釀酒人隊的比賽,大家都知道,釀酒人隊的幕後老闆就是現今大聯盟理事長,難怪他老人家如此震怒。
第二個陰謀論比較可信。大聯盟和ESPN的舊合約有效期限是到二○○二年,但和國家廣播公司(NBC)和福斯公司(FOX)的合約則是在二○○○年屆滿,大聯盟想趁此機會找理由和ESPN解約,讓全國性的電視轉播權同時到期,然後再用整個包裹的方式,來求取更高金額的權利金。
即使這是大聯盟所打的如意算盤,但是其中還是得冒一部分風險。要找到一個肯出大錢的電視台,長期且固定地轉播例行賽,可能性不太大,恐怕只有福斯集團有此財力,而在福斯全國性電視網的黃金時段中,已經有了「X檔案」和「辛普森家族」等收視率超高的影集,哪有可能排得下棒球比賽?福斯附屬的「運動電視網」(Sports
Net)這幾年成長快速,但是運動電視網是以播出地區性運動節目為主,且已經取得了超過七十支運動隊伍的轉播權,所以Sports Net也很難發展成像ESPN一樣,有著全國性觀眾且在周日黃金時段播出的棒球賽。況且,福斯目前在他們聯播網FX播出的「周六棒球夜」轉播,FX的用戶也才三千九萬戶,比ESPN還少二千六百多萬戶。
不應該只收錢,不管事
這不是一個誰對誰錯的案子,至少對球迷而言是如此。不過從這個糾紛來看,卻很清楚地傳達了一項概念:對聯盟或球團而言,「電視轉播」除了是一大筆收益外,還是一項宣傳、促銷的工具,所以要能夠妥善利用,使其發揮最大的效能,兼顧到賺錢和球迷權益,才是對棒球發展最有利的決策。回顧自職棒八年緯來轉播中華職棒以來,每每因為其他比賽而停播職棒比賽,甚至有許多場次未至現場錄影,D-Live的時段又往往排至深夜一、兩點以後,這對職棒的推展有很負面的影響,但是中華職棒似乎一直拿不出一套方法來「反制」(或說要求),而職棒六、七年和年代交惡時期,年代祭出「場場直播」來打擊票房的舉動亦歷歷在目,這在在都顯示出職棒對於電視轉播的無力控制,造成職棒重大傷害。值此轉播權重新談判的時機,除了對於權利金的斤斤計較之外,是不是也該對電視台的「服務品質」有所要求,保障球迷的權利,畢竟球迷才是職業運動中最主要的一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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權利金與棒球的發展
●棒球第一次透過媒體,讓不在現場的球迷得以掌握及時比賽的訊息,始於一八九○年代,當時是透過電報的方式,把每個人次的結果及時拍出,讓在特定的娛樂場所或酒吧的球迷得以知道賽況。第一次收取這種轉播權利金,是在一九一三年有某家公司付給每支球隊每年一萬七千元的電報權。
大聯盟的第一場收音機的實況廣播在一九二一年八月,但當時各球團對這種實況轉播還相當排斥,認為會對票房帶來影響。到了一九二五年,因為小熊隊老闆認為電台轉播反而是一項免費的廣告,於是反倒是鼓勵電台到球場轉播比賽,結果小熊主場的票房並沒有因此變差,後來才陸續有球團跟進。一九三九年,大聯盟的每場比賽都有實況廣播,而且世界大賽還收取了約四十萬美元的轉播權利金。
大聯盟的電視轉播,始於一九四六年洋基隊和地區電視台的合作,一年權利金為七萬五千美元,一九四九年全國性的電視台國家廣播公司(NBC)首次對全國轉播世界大賽實況,一九五三年美國廣播公司(ABC)跟進,製播「每周球賽」節目,每周轉播一場大聯盟比賽,從此棒球就進入電視轉播的新紀元。
電台和電視的轉播權利金,在一九四六年只占大聯盟總收益的百分之三,到一九五六年時已升至百分之十六點八,一九七○年是百分之二十八,一九八五年到了百分之三十八,一九九○年則突破了百分之五十大關,成為各球團收入的大宗,
如果從趨勢看來,整個八○年代棒球轉播合約漲了約六百倍,對球團收入有莫大助益,而所在城市的市場大小,則直接影響到各球隊的地區性轉播權利金多寡,造成現在大、小市場收入懸殊(參考附表:一九九六年大聯盟各隊財務表),實力嚴重不均的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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